省商务厅: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通报精神 以疫情防控成效实现“两个维护”

发布时间:2020-02-29 08:19:19   来源: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大理州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云纪通报〔2020〕1号),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引为镜鉴,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示。省商务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落实,厅主要领导就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通报精神作出批示,要求省商务厅“组织各支部传达学习,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在商务系统发生,落实情况书面报厅党组”。

根据省纪委监委通报精神和厅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商务厅专门下发通知,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厅各党支部、各处室(单位)迅速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通报精神,深刻汲取教训,增强底线思维,强化纪法观念,更加精准、更加自觉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在商务系统发生,以实实在在的疫情防控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通知要求,全厅各处室(单位)要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围绕“四个是否”进行对照检查,查找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及时、不深入问题,违规决策、违法行政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疫情防控制度缺失、责任缺失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围绕“四个是否”进行自检自查,查找是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本位主义严重问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问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疫情防控工作中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问题。

通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各处室(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对前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及商务业务工作进行谋划,确保更加科学、更加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厅监督检查组要突出政治监督,对学习贯彻通报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形成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书面报告厅党组。(罗亮)